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陈旧应收账款清收核销
报价比选书
单位:中铝铝箔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66号1709室
时间:2020年11月2日
尊敬的律师事务所:
中铝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铝箔)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公司,成立于2015 年10月,公司注册资金92681万元,是中铝公司为整合旗下的铝箔业务,提升增量资产,实现资源优化、优势互补, 实现中铝公 公司跨越式发展铝加工产业战略而成立的铝箔产品规模化、专业化管理的平台公司。
中铝铝箔为经营主体,是投资利润中心,注册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拥有陇西、洛阳和重庆三个装备一流的专业化铝箔生产基地,产能12万吨。其中:陇西铝箔5.5万吨,重庆铝箔1.5万吨 ,洛阳铝箔3万吨,原华西铝业1.5万吨。主要生产销售各种规格的铝箔、铝箔坯料、合金铝箔等产品,产品最小厚度为0.005mm。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化工、轻工、交通、能源、家电、包装及装潢等各个领域。
因业务工作的需要,特请贵所参加中铝铝箔常年法律法律顾问服务、陈旧应收账款清收、核销专项服务报价比选事项,欢迎您的加入。现将《2021年中铝铝箔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服务内容及报价比选书》《中铝铝箔有限公司关于由律师事务所进行陈旧应收账款清收和核销及报价比选书》发给你们,请贵单位在接到报价比选书后于11月10日前将贵所的报价书、服务方案、基本情况(团队业务能力、业绩经历和执业操守)密封报至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66号1709室,收件人:李红、于坤,电话:13882002562、13980762591。比选采用两项服务事项服务费用分别报价,一起比选,综合评价最优、报价最低的获选。
中铝铝箔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2021年中铝铝箔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服务内容及报价比选书
因中铝铝箔有限公司业务需要,需聘用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我公司系有色金属铝加工企业,业务主要涉及铝加工生产、销售和国内外贸易等业务,欢迎贵所参与我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及报价比选。现就顾问服务内容及报价要求发给你们。
一、顾问服务内容和要求
1、处理甲方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对甲方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全程提供解答法律咨询服务;
1.2、对合同等对外法律文件(包括涉外购销、商务等合同)的草拟、制订、审查及修改,需制订和规范的合同送甲方备案,审查和修改的合同出具评审意见书;
1.3、根据具体经营业务需要,起草和填制各种合同文本,审查合同条款,排除法律障碍。
1.4、及时协助甲方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完善合同变更、补充或者解除手续。
1.5、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商务和项目的谈判;
1.6、应甲方要求,对所涉合同相对方的资质等进行专项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1.7、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招投标项目工作,协助甲方准备相关法律文件,并协助甲方审查招标 文件、中标文件及合同;
1.8、参与甲方有关商务和项目工作的例会,了解进程,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并准备相应法律文件;
1.9、依据甲方需要,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1.10、每年不少于一次专项问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1.11、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2、应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咨询;
1.13、一般一周要到现场提供法律服务;
1.14、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2、对于甲方要求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的不另计费的突发性法律事务服务,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则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先行接受、提供法律服务,事后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提出(包括人力、物力、费用等)相关要求。
3、甲方涉及上述内容以外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同等条件乙方优先,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取服务费和代理费。
二、报价、比选要求
1、顾问服务费需密封报价。
2、比选的方式:在满足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合格、接受甲方服务内容和要求、保证服务质量和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的中选。
联系人:李红,魏友奇
电话:13882002562,13808229709
中铝铝箔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中铝铝箔有限公司关于由律师事务所进行陈旧应收账款清收或核销及报价比选书
因中铝铝箔有限公司陈旧应收账款清收和核销工作的需要,拟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有偿服务开展此专项工作,欢迎贵所参与我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及报价比选。现就专项法律服务内容及报价要求发给你们。
一、专项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多次在天眼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找线索,始终未查到欠款客户任何资料及有关情况,19户,涉及金额共计121.21万元。
2.原已在法院进行起诉客户,在公司现有材料档案中未查到法院判决资料,8户,金额共计178.48万元。
以上27家欠款客户,合计金额299.69万元。欠款客户资料清单详见附表。
(二)服务要求:
由于时间跨度长,现有资料不齐全或查不到客户的信息,以前已诉讼的法院判决书没有查找到、欠款客户诉讼时效已过,以公司现有材料及手段,无法达到清收或核销要求。需要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专项调查,清收、清理、查找资料、摸清情况,通过相关的律师函、诉讼等法律手段为企业进行清收和核销;对确认无法回收欠款的应取得符合中铝核销要求的依据,如律师事务所根据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依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进行核销处理。
二、报价、比选要求
1、专项法律服务费需密封报价。
2、比选的方式:在满足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合格、接受甲方服务内容和要求、保证服务质量和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的中选。
联系人:李红,魏友奇
电话:13882002562,13808229709
附:陈旧应收账款客户清单
中铝铝箔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